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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洛阳轨道交通公司签订订单培养合作协议

【来源:招生就业处 | 发布日期:2017-06-27 】











6月22日,学院与洛阳轨道交通公司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签约仪式在洛阳举行。学院副院长贺绍华、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轨道交通学院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经学院与洛阳轨道交通公司协议,双方同意联合开办“洛阳地铁订单班”,为洛阳市地铁运营储备人才。此次“订单班”将面向201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招收学员,定向培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车辆驾驶及检修、供配电、通信信号、机电技术等一线专业人才,培养周期为3年。“订单班”学生完成所有学业并经综合考评合格后,将被洛阳轨道公司公司录用。

此次订单培养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学院校企合作发展的又一成绩,为培养交通人才,服务地方发展再次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