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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3-25 】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请报考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371-60868017。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59号(郑东校区);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65号(航海校区)。

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编号、信息备案及管理等相关事宜,均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1953年,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联合确立的定向培养军士院校、首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和各院(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院校单招章程、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等,研究和决定单招工作重大事项,领导、监督单招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考生类别划分

(一)普通高中类考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二)社会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但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三)普通中职类考生(以下简称“普通中职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四)退役士兵: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其中普通类招生计划580人,退役士兵单列计划20人。学校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学校在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专业单列计划10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单列计划5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商用车方向)专业单列计划5人。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我校报考代码为628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2026年4月25日18时前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单招管理系统(http://danzhao.hncc.edu.cn/examsys/)打印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准考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站操作说明)。

第七章 考试

第十七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与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组织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6年4月26日

(二)考试地点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59号)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1.文化素质

(1)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考生,依据其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的等级成绩,折算出文化素质成绩,折合后的满分设定为300分。具体折算方式如下:

1)若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折算分数为:A等级100分,B等级80分,C等级60分,D等级40分,E等级0分。

2)若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折算分数为:A等级100分,B等级80分,C等级60分,D等级0分。

(2)普通中职考生和其他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满分为300分。

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

(1)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考生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300分。

(2)普通中职考生、其他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笔试内容为“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为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300分。

(四)成绩发布与复议

考试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如有异议,可自成绩公示起2日内,填写考试成绩复议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复议。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由学校组织复议,并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五)诚信考试原则

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

第八章 退役士兵申报单列计划程序

第十八条 申请程序。

(一)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程序。有意申请我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且通过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请于2026年4月7日9时至10日17时将填写完成的《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单招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申请表》、退役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免文化素质考试申请表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x.hncc.edu.cn/下载)

(二)志愿填报。申请我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志愿院校须为我校。仅可填报单列计划专业中的某一专业,且须与免文化素质考试申请表中的专业一致。

(三)注意事项。填报其他专业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文化素质免试和单列计划录取的优待政策。

第九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学习。

(一)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二)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二十条 免试录取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6年3月23日9时至31日17时携带经考生生源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二)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三)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所填报第一专业志愿需与本人所提交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中申请专业保持一致。

(四)经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通过的免试录取名单与本次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一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成绩超过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超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同分退役士兵均录取。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控制分数或征集志愿。

第二十二条 考生专业体检受限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因行业工作的特殊性,招聘企业只选录男生,建议女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三条 考生成绩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被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五条 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物价部门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

住宿费标准:4人间100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

第十二章 奖助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第二十八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第二十九条 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根据学业及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奖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2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元。

第三十条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共分为三档:一般困难学生补助3000元,困难学生补助3700元,特别困难学生补助44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第三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最高资助标准是每生每月480元。

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三章 报到复查

第三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纸质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资料。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0868271、60868272、60868273、60868274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59号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1460

学校网址:http://www.hnc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x.hncc.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专业名称

学费

普通招生计划

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数

备注

电子商务

3700

20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4200

10



现代物流管理

3700

30



智能物流技术

4200

1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17000

30


与美国雪兰多大学合作

物联网应用技术

4200

10



汽车智能技术

4200

10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4800

20



轮机工程技术

4200

10



航海技术

4200

10



智能交通技术

4200

3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4800

30



道路养护与管理

4200

40



道路工程检测技术

4200

25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4800

4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商用车方向)

4800

5

5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4200

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700

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800

5

5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3700

10

10


旅游管理

3700

2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700

20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

4200

1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200

10



智能建造技术

4200

10



工程造价

4200

20



建筑工程技术

4200

30



市政工程技术

4200

25



新能源汽车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15000

20


与韩国仁荷工业专门大学合作

无人机应用技术

4200

2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4200

1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800

20